安享天下-安盛天平境外旅游保险-至尊款 保险计划特色
安享天下-安盛天平境外旅游保险-至尊款 保险计划特色
安盛天平安享天下境外旅游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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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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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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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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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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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金
(不适用于未成年人)(与主险累计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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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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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驾车意外身故及伤残
(不适用于未成年人)(与主险累计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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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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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补偿(含门急诊及住院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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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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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运送与送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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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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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遗体送返及丧葬费用
(其中丧葬费用限额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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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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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及探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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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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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送未满16周岁儿童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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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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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者个人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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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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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证件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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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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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者行李及随身财产
(每件或每套行李或物品赔偿限额为RMB1000,手机及平板电脑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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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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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家居财物保障
(其中每件/套物品赔偿限额:RMB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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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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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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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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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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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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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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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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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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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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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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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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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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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6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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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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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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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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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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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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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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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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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9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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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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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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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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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保障(每次出行天数不超过 9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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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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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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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若您在旅游途中需要任何紧急援助,请直接拨打24小时紧急援助热线:+861084685628。另外,您可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30-21:30)致 电95550,或登陆保险公司网站https://www.axa.cn查询您保障的详细信息。
2. 根据保监发〔2015〕90号的规定,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包括在所有商业保险公司所购买的保险,但不包括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以及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投保年龄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投保年龄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故对于被保险人的投保限额超过上述规定的,保险司不再承保,若尚未达到限额的,保险公司仅就差额部分进行承保。
3. “意外事故残疾保险金”给付标准: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遭遇意外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致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标准编号为 JR/T 0083—2013)(行业标准)所列伤残或烧伤程度等级之一者,则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所载的保险金额为基数,按该伤残或烧伤程度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4. 本计划的成年人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80周岁,未成年人的投保年龄为1周岁至17周岁。70周岁至8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金”、“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金”和“医疗费用补偿(含门急诊及住院医疗)”的保险金额为上表所载金额的一半,保险费维持不变。
5. 短期计划:本计划最长保障天数为180天。
全年计划:全年保障每次旅行的保障期限最长为90天。
6. 本保险单为本保单所载之被保险人提供24小时的保险保障,保障被保险人从中国大陆地区出发全球范围内的海外旅行,涵盖地区包括但不仅限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以及香港、澳门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以及所有申根国家,包括但不限于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波兰、捷克、爱沙尼亚、立陶宛、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拉脱维亚、马耳他及列支敦士登等国家和地区。
7. 本保险仅承保被保险人从中国大陆出发,返回中国大陆的旅行。本保险不承保外籍人士返回原籍国的旅行。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必须完整覆盖被保险人离开及返回到日常生活、工作所在地的旅行期间。
8. 本保险不承保在投保本保障计划时已置身于境外的被保险人。
9. 本保险不承保以尼泊尔登山为出行目的的旅行。
10. 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由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侵略、外敌行为、敌对(不论是否宣战)、内战、叛乱、革命、起义、军事行动或篡权、受任何政府或国家权力机构的指挥对财产的没收或国有化或征用或毁坏或破坏的、暴乱骚乱。本计划不承保途径或前往现阶段已处于战争状态、已被宣告为紧急状态;或在将来处于战争状态、被宣告为紧急状态的地区和国家的旅行者。
11. 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由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受保前已存在之病症或未向保险公司声明并由保险公司书面接受被保险人的既往身体状况、慢性病、精神病、精神分裂、艾滋病、性传播疾病、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或缺陷、先天性畸形、牙齿治疗(但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必须进行的牙科门诊治疗不在此限)、预防性手术等非必须紧急治疗的手术、器官移植。
12. 本保险不承保旅行社的包机及包船业务(包机及包船业务定义为同一旅行社的旅客乘坐的单架飞机或单艘游船且人数超过150人)。
13. 短期计划:投保人可于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责任开始前书面申请撤销本合同,保险公司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将退还已缴保费,保险合同关系自保险公司同意退费之日解除。但在生效日当日或之后客户申请撤销保险合同的,保费将不再退还。
全年计划:投保人可于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责任开始前书面申请撤销本合同,保险公司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将退还已缴保费,保险合同关系自保险公司同意退费之日解除。对于保险期间为一年的保单,投保人可于本合同有效期内至少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申请退保,但保险公司已根据本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除外。本合同将于书面通知列明的合同终止日二十四时终止。退保时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退还投保人已缴付的多余保费 。
14. 本产品每人仅限购买一份。若被保险人自愿投保由保险公司承保的多种综合保险(不包含团体保险),且在不同保障产品中有相同保险利益的,则保险公司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并退还其它保险项下已收取的相应保险利益的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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