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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万国游踪”境外旅行保障全球完美计划 保险计划特色
美亚“万国游踪”境外旅行保障全球完美计划 保险计划特色

保险项目(人民帀:元)

全球完美计划

保障区域

全球,含所有申根国家

旅行阻碍保障

旅行延误 (5小时延误赔偿额:人民币300)
若由于天气、罢工、航空公司超售或航空管制等外部原因而导致飞机或轮船延误,每延误5小时,可获赔偿300元。

1,800

行李延误 (8小时延误赔偿额:人民币500)
旅行期间被保险人的随行托运行李每延误8小时,可获赔偿RMB500元。

2,000

旅行变更
因被保险人因为或其直系亲属身故或遭受严重身体伤害需住院治疗、目的地发生自然灾害等承保风险而需要改变预订行程,我们将赔偿该被保险人实际未使用且不可退还的旅行费用及旅行开始后,为前往旅行目的地或返程而额外支出的合理且必需的旅行费用。

20,000

个人财务保障

个人钱财
赔偿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钱财遭盗窃或抢劫的损失。

5,000

银行卡盗刷 (不适用于未成年人)
赔偿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由于银行卡丢失或失窃而造成非授权人非法使用银行卡所发生的账款损失(账款损失须于挂失该丢失或失窃银行卡之前的48小时内发生)     

15,000

旅行者随身财产
(每件或每套行李或物品赔偿限额:人民币2,500)
旅行期间被保险人随身财产被盗窃或抢劫,或因其他第三方责任遗失、意外损坏,可获赔偿。

20,000
(
包含智能手机,手提电脑,平板电脑)

旅行证件遗失
赔偿被保险人为重置因被抢劫或盗窃而损失护照、旅行票据等旅行证件所支付的费用及相关交通、住宿费,及其所导致的行程变更而产生的实际未使用且不可退还的旅行预付费用。

25,000

家居保障 (每件或每套物品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
赔偿旅行期间被保险人境内经常居住地因盗窃、火灾、水管破裂等造成的家居物品的损坏或损失。

20,000
(
每件或每套物品赔偿限额:人民币2,000)

紧急救援

医疗运送和送返
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我们将承担医疗运送和送返(AIG Travel)所发生的费用。

实际费用

身故遗体送返 (其中丧葬费用以人民币16,000元为限)
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不幸身故,我们将承担安排遗体送返(AIG Travel)所发生的费用。

实际费用

未成年人旅行送返费用补偿
旅行期间被保险人遭受严重身体伤害需住院治疗或不幸身故,我们将承担一张与被保险人同行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返回中国常住地的经济舱机票的票款或补偿改签机票的差价。

10,000

个人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障

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障 (18周岁以上成年人)
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我们将一次性给付保险金。

1,000,000

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障 (1-17周岁未成年人)
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我们将一次性给付保险金。

200,000

双倍给付意外伤害 (不适用于未成年人)
旅行期间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除获以上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我们将再按同等金额给付保险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

1,000,000

急性病身故
旅行期间突发急性病并自发病之日起七天内以该急性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其身故的,我们将一次性给付保险金。

50,000

医药补偿(含住院及门诊医药费用)
赔偿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而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

1,000,000

每日住院津贴 (总赔偿日数以90天为限)
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而入住医院治疗,按住院日数赔偿被保险人每日住院津贴。

200/day

慰问探访费用补偿
若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身故或遭严重身体伤害而住院治疗,我们承担被保险人的一名成年直系亲属前往探访的交通费和住宿费,或该被保险人的一名成年同行旅伴因需要在被保险人所在地照顾被保险人或看护其遗体而实际额外支出的合理且必需的住宿费。

20,000

旅行绑架及非法拘禁 (24小时赔偿额:人民币3,000)
若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受绑架或非法拘留,我们会根据实际被绑架或被非法拘留的日数补偿。

18,000

个人责任

个人责任
我们承担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他人身体或财物损失而须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

1,000,000

 

 

 

 

美亚“万国游踪”境外旅行保障计划

 

注:

1. 本保险不承保任何直接或间接由于计划或实际前往或途经古巴、伊朗、叙利亚、苏丹、朝鲜、克里米亚地区,或在上述国家或地区旅行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

2. 本保险不承保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的恐怖分子或恐怖组织成员,或非法从事毒品、核武器、生物或化学武器交易人员。

3. 本保险仅承保在境内常住的被保险人,不承保非在境内常住的任何人。本保险所称的境内常住是指一年中在境内的居住时间累计达到或超过183天。

4. 本保险不承保在投保本保障计划时已置身于境外的被保险人。

5.投保人需在首次旅行出发前投保并交付保险费以保证保险及时起保。

6. 本保险的投保年龄:成年人为18-80周岁,未成年人为1-17周岁。

7. 因任何原因而取消或改变旅行计划,必须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本保险公司,否则本保险公司将不予受理。

8. 若被保险人为同一旅行自愿投保由本保险公司承保的多种综合保险(不包括团体保险),且在不同保障产品中有相同保险利益的,则本保险公司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并退还其它保险项下已收取的相应保险利益的保险费。

9. 保险合同项下应付保险费含适用的增值税。

 

投保人/被保险人声明:

1. 本人兹申请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上述旅行保障计划,并声明以上陈述及各项细节均真实无讹,且没有隐瞒任何重大事实以影响贵公司评估风险或接受本投保申请。

2. 本人确认:本人已经认真阅读保险合同规定,尤其是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规定,并对贵公司就保险合同的内容说明和提示完全理解,没有异议,申请投保。本人知晓所有保险责任均以本保险合同所载为准。

3. 本人同意本投保单将会构成投保人与贵公司所签署的保险合同的依据,若未能披露与本保险相关之重大事实将可能导致贵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保险合同生效日期以保险单所载生效日期为准,贵公司承担保险责任须以投保人缴付约定保险费并经贵公司同意承保为前提。

4. 本人现获悉及保证:被保险人绝不会违反医生的劝告及旅行目的不在于治疗疾病,被保险人现在身体健康并无任何不适宜旅行的精神状态或身体状况,且对任何可能导致旅行取消或中断的状况并不知晓。

5. 本人明白:任何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被保险人,如果其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金额(包括在所有商业保险公司所购买的保险)超出中国保监会所规定的限额(即不满10周岁的,为人民币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为人民币50万元)须特别告知,否则贵公司可能对超出限额的部分不承担保险责任

6. 本人同意贵公司为本保险的目的收集本人的个人资料(该资料不论是从本投保单上或其他地方所获取)并授权可由贵公司或任何与贵公司有关的机构或其他人士(不论在中国或其境外)持有,转告,及用于(1)处理及审核本投保单或其他保险事宜(2)提供与该保险有关之服务,及(3)与本人联络的用途。

7. 本人明白:于订立本保险合同时或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时,本人可与贵公司协商一致选择以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因履行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

重要提示:

1为了保障您自身的权益,请在确认投保本保险前,仔细阅读理解保险合同的各项规定,尤其是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规定。保险条款可通过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获得或登陆保险公司网站http://www.aiginsurance.com.cn/查阅。请在投保之前致电:4008208858或向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询问保险合同各项规定,并听取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说明。请确保您对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说明完全理解,没有异议。如未询问,则视同已经对合同内容完全理解并无异议。

2本投保单、保险条款、保险单、批单或批注(如有)及其它约定书(如有)均为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3.为了维护您的利益,请勿在空白投保单上签名,投保人/被保险人需详细填写投保单上所列资料,并亲笔签名确认。

4.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监管要求,且风险综合评级提示操作、战略、声誉和流动风险较小,具体偿付能力指标和风险综合评级结果请查询公司官方网站www.ai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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