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户口不在本领区,但能提供在本领区居住的相关证明文件(详见资料清单中的“外领附加”),也可以在本领区送签。
2.若户口在本领区但在外领区生活的家庭主妇、学生或者退休者,提供本领区成年直系亲属(仅限父母、配偶、子女)的相关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本领区户口本、资产等,可作为附属申请人同主申请人一同申请。
3.本领区父母可拖带外领区未成年孩子一同在本领区申请,提供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户口本、派出所开具的关系证明等。
4.领馆受理签证申请后,可能会电话联系申请人,为了签证顺利出签,请积极配合领馆工作人员耐心回答问题。
1.请用工作单位正式信头纸打印,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职务、年薪和工作年限;将于几月几号到几月几号去日本旅游;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号码;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请按照网站模板提供)。若属于在办事处上班但办事处没有注册公司的情况下,(请按照网站模板提供)
昵称: | |
内容: | |
昵称: | |
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