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建省除福州、厦门居民户口申请人,其他暂无法受理
2. 领馆对此签证资料审核要求严格,受理工作日相对不稳定。
3. 韩国被拒签后,至少两个月后才能再次申请。
4. 当申请人符合五年/十年多次申请条件时,可提交对应材料申请单次,具体申请条件请参考本站五年/十年多次详细页面。
1.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模板填写,注意:务必单面打印且不能更改格式,内容手写机打均可,若是手写,请用黑笔)
2.请下载打印个人信息保护告知书(个人用)202408版,并签名提供。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两寸(3.5cm×4.5cm)相片,免冠且勿戴眼镜等其他饰品,盲人或医疗目的等除外。 头发不能遮挡双眼,不能因为容貌变化,照片变色或者褪色等原因,与目前容貌发生明显差异。
户籍在外地时(以下两个材料需全部提交)
1. -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以申请签证日期为基准,迁入到广州领区管辖地区后方可申请,延期或更新时,需提交居住证历史记录证明)
2. -近1年的社保缴纳证明(广州市、深圳市社保证明需提交有‘授权码”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但当申请人符合一般观光(C39)多次签发对象的情况,在迁入广州领区管辖地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中选择1项提交*
1、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提交近6个月银行流水原件(开具时间以申请签证日
期为基准两周以内)+公司纳税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其他非个体户在职人员提交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近6个月工资卡流水原
件(工资明細标记后提交)。若无法提供显示工资项的流水,请提供事由说明书
3、无业人员请提供:收入来源说明,如:房租收入,利息收入等指定样式。+近六个月以上工资(或收入所得)银行账单明细原件(工资(或收入所得)明细标记后提交)(必须写明派发机关及其联系方式、明细必须显示够6个月、最后交易记录需要是送签日近2周内)
4、如提供的资产是配偶、子女、父母名下时,需要提供能显示关系的文件证明(如:出生证,户口本,结婚证)并附上收入来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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