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工作生活地为根据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学校所在地的所属领区,递交签证申请。 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江西属于上海领区受理;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属于广州领区受理;成都,重庆,云南和贵州属于成都领区受理;其他为北京领区受理的申请人。
持有效以色列多次入境访问签证者每年可在以色列累计停留不超过180天,单次停留不超过90天。如需延长签证,需向以色列内务部提交申请办理。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出发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两张5cm x 5cm照片原件白色或蓝色背景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需包含以下信息: 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 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出行费用由谁负责;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请参考网站模板)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请提供邀请函原件或复印件,需用邀请公司的正式信头纸打印,印有邀请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1、申请人的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薪酬; 2、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共停留多少天),详细行程安排; 3、出访费用由谁支付,回国保证; 4、注明邀请人的姓名及职务,打印后盖章并亲笔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