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车产等资料可以先提供复印件,但面试当天需带上原件。
3、领事可在签证审理的任何阶段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材料。
4、所有申请人必须亲自去使馆递交材料。
5.如申请人选择我公司代做免费行程,机票,酒店,则我司所提供的为预订单,随时取消,使馆查不到,若因我司代做的免费行程,机票,酒店导致拒签,我司不承担任何拒签带来的后果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月收入和工作年限;(如有提供工资对账单,月收入需和对账单显示金额一致)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1.邀请函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由签发人签字,并须包含如下信息: 1) 邀请公司的详细地址,电话,传真号码; 2) 函件签署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3) 访问的目的和访问时间; 4) 详细日程; 5) 旅行和生活费用支付方式和支付单位; 6) 波兰邀请公司的KRS (Krajowy Rejestr Sądowy)或CEIDG (Centralna Ewidencja i Informacji o Działalności Gospodarczej)文件的打印版 2.邀请函应附其签发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姓名及签署人需在证件复印件上清晰可见。 3.波兰公司应将以上文件(PDF版本)发送至VFS北京的官方电子邮箱。如申请人在波兰共和国驻华使/领馆提交签证申请,则邮件应发送至使/领馆官方电子邮箱。
昵称: | |
内容: | |
昵称: | |
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