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护照签发地为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贵州省,甘肃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申请人。
受理范围 1.仅受理签发地为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贵州省,甘肃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护照。 2.出生地为新疆的暂无法受理。
办理需知 1.DT次数1次以上可按照此类别办理,如果DT次数超过5次的不能办理,建议更换护照 2.延期次数不超过3次(包括3次)的可以按照此类别办理,如果延期次数超过3次以上的不能办理,建议更换护照。
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或蓝底(3.5cm×4.5cm)相片。注:相片背面需写上申请人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