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400签证,也叫临时工作签证(短期停留活动),是一种临时签证,申请人可持该签证进入澳大利亚进行下列活动:
(1)从事短期、非持续性的、高度专业性的工作;
(2)由澳大利亚机构邀请参加非持续性的文化或社会活动;
谁能够申请?
(1)短期从事高度专业性的工作,并具备与所从事工作相关的就业背景及个人能力的申请人
(2)受在澳大利亚的机构组织邀请,参加一项或多项短期活动(该机构组织应参与此项活动的组织工作)的申请人
此签证类型可申请加急,需要补加急费5500/人,加急的官方工作日为3-5个工作日,如遇补资料等情况可能会顺延。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补充材料要求:
如果是从事短期,高度专业性, 非持续性工作,则提供:
(1)邀请信/就业合同,包括具体的职位、工作聘用时间、职责与职能、以及申请人被聘用的原因;或者若申请人是自由职业者,递交计划行程的复印件,以及接待或协助安排申请人在澳停留的澳大利亚机构的详细信息
(2)有关申请人具备高度专业性的技能/资质/知识/经验的证明材料,以及相关材料证明在澳大利亚劳动力市场无相关人员能从事该项工作
(3)相关材料证明申请人所从事的工作/活动对澳大利亚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就业或培训机会不会有负面影响,也不会削减他们的就业(不会削减就业,这句话需要邀请函体现)
(4)若申请人赴澳从事娱乐作品的创作,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该作品不会在澳大利亚境内上映、上演、或播出,例如作品发行合同
如果是参加文化或社会活动,则提供:
(1)澳大利亚邀请方签发的邀请信,包括活动名称、活动日期、申请人在活动中的任务或职责、以及邀请方在活动中所起的作用。
(2)提供关于出场费、奖金、报销费用或其他收入的详细信息。(请注意:申请人不能通过在澳从事的活动获取工资收入)
(3)若申请人以业余体育运动员的身份、或以协助业余体育运动员或业余体育运动队的身份申请签证,应在递交的邀请信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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