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1. 按户口所在地:广西省,广东省,海南省为广州领馆受理;上海市,福建省,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为上海领馆受理;重庆市,贵州省,四川省,云南省为成都领馆受理;其他地区为北京领馆受理
办理需知:
1. 此签证需网上预约时间递交申请,广州领区递交申请的申请人,户口不属于广州领区,必须提供生效6个月的居住证/居住证明+近两年的社保记录(2选1)方可递交。
2.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等资料可以先提供复印件,但面试当天需带上原件。3. 波兰领馆要求不低于出发前15天递交申请资料,否则需要委托代交者签风险声明。
4. 签证申请递交后,领馆有可能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有可能要求申请人到领馆面试,或者进行电话调查,请确保申请人本人的手机以及在职证明上预留的电话有人接听,否则领馆有可能拒签。
5. 材料都是每人一份,不能共用,且材料不能装订。
6. 商务申请邀请方必须是波兰公司,最多只能申请一年多次。
7. 12周岁以上未成年申请人不需父母陪同,但要父母双方在申请表上签名;12周岁以下的申请人可由父母代交。59个月有有效指纹记录的申请人可以代交,代交后领馆有可能会要求补录指纹,具体以领馆通知,请申请人积极配合。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者护照签发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暂住证/居住证,签发日期需超过三个月,如无法提供暂住证/居住证请提供由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暂住证明原件,显示居住时间需要超过三个月。
建议提供此资料;
1、本人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6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工资卡或者工资卡余额不足6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6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月收入和工作年限;(如有提供工资对账单,月收入需和对账单显示金额一致)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由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
需用邀请公司的正式信头纸打印,印有邀请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1、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
2、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共停留多少天),详细行程安排;
3、出访费用由谁支付,回国保证;
4、注明邀请人的姓名及职务,打印后盖章并亲笔签名。(注意:邀请函上的签名人的名字必须要显示在KRS文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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