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1.奥地利只分北京/上海两个两区,北京领区除上海领区之外所有省市,上海领区(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申请人需根据实际居住/工作地所属领区的相关签证申请中心来提交签证申请。
2.不收取在职/在读证明是由港澳台公司/学校出具的申请。
办理需知:
1.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取指纹,成功录取十指指纹后,五年内不用再重新录取。
2.所有奥地利个人旅游和探亲访友签证申请必须预留20天以上(如在北京递交则为15天以上)的审理时间。从递交之日起算,不足20天(如在北京递交则为15天)的申请将不予接收。申请人如仍需递交申请,需修改行程后再递交。
3.所有申请人必须提供本人“工资卡”银行对账单,显示“工资”,申请人的收入为工资以外的其他形式,需提供详细的英文说明信和相关证明;如无不接受申请。
4.签证申请递交后,领馆有可能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有可能要求申请人到领馆面试,请确保申请人本人的手机以及在职证明上预留的电话有人接听。
签证的停留期、有效期、入境次数由领馆根据申请人递交的资料来决定,包括申请表格、行程、机票、酒店。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1、在读学生,请提供学校证明,需用学校正式信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申请人姓名、就读年级/专业和允许其请假出国,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还须写上学校领导/班主任的职务、姓名并由其亲笔签字;(请参考网站模板)
2、如果近期毕业,请提供毕业证书或者学校相关证明原件。
未成年学生请提供:
1、与经济依附人(一般为父母)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或出生证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
2、出生公证或监护人关系公证原件(例如未成年人为领养),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
3、如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同行请提供不随行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
已成年学生请提供:
1、与经济依附人(一般为父母)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
上述公证书的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若申请人与父母同在一本户口簿,能体现关系的,可不需要做亲属关系或出生证公证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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