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1.法国签证不分领区送签,但如申请人被抽查面试,在哪个领区递交申请就必须在哪个领区的领事馆面试,如送签广州领区的申请人被领馆抽查面试则必须在法国驻广州领事馆面试。
2.如果客人的护照上有缺失的签证页(一般是柬埔寨),是无法递交法国的签证申请的。建议客人重新办理新的护照,或者能找回原来的签证页也可以接受。
3.针对下列任一情况的外领区申请人:
(1)非长期居住中国的申请者
(2)近半年内居住在国外的申请者
(3)外国有效居留持有者
(4)外国有效长期签证持有者
如需在中国递交签证申请,申请者须提前联系法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并提供证明材料解释说明无法在原长期居住的国家递交签证申请的紧急突发事由。在广州、深圳、福州签证受理中心递交签证申请时,必须出示领馆书面确认邮件,否则相关外领申请将不被受理。
办理需知:
1.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取指纹,成功录取十指指纹后,五年内不用再重新录取。
2.签证申请递交后,领馆有可能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有可能要求申请人到领馆面试。
3.签证的停留期、有效期、入境次数由领馆根据申请人递交的资料来决定,包括申请表格、行程、机票、酒店。
4.签证递交之后领馆有可能会进行电话调查,请确保申请人本人的手机以及在职证明上预留的电话有人接听,否则领馆有可能拒签。
5.所有必须本人签名的资料,包括委托书、申请表等,请保持文件上的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内容须包括: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必须有邀请人的亲笔签名。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如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该项材料为可选材料。
1、本人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原件(最好是工资账号),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建议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余额越多),但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本人活期余额较少,可以提供父母或配偶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并提供他们之间的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比如: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等)。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内容须包括: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必须有邀请人的亲笔签名。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如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该项材料为可选材料.
已婚人士必须提供配偶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须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 由公司负责人签名,并标明日期及以下信息:
1、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3、申请人配偶的姓名、职务、收入以及工作年限。
*未婚人士,建议提供经济担保人(即出资方)的在职证明,以提供签证通过率。
本人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建议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余额越多),但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本人活期余额较少,可以提供父母或配偶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并提供他们之间的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比如: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等)。
*如已婚,必须提供配偶的。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内容须包括: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必须有邀请人的亲笔签名。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如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该项材料为可选材料.
1、本人名下的退休金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建议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余额越多),但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退休金账户余额较少,可以提供其他活期账户的流水账单。
3、如本人活期余额较少,可以提供配偶(或经济担保人)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并提供他们之间的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比如:户口本、出生公证、结婚证等)。
1、由学校出具的写明当事人姓名、就读年级和允许其请假赴法的证明原件,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还须写上开具该证明的负责人的职务、姓名并由其签字。(可参照网站下载的模板)
如已毕业,请提供最近获得的毕业证复印件。
2、有效的学生证原件(高中及以下学历不用提供)
如未成年学生请提供:
1、出生医学证明公证+认证原件(内含英文或法文翻译)或 出生公证+认证原件(内含英文或法文翻译)或 亲属关系公证+认证原件(内含英文或法文翻译)
2、如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同行请提供亲属许可公证书原件(内含英文或法文翻译),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
上述公证书的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已成年学生请提供:
与出资人(父母或配偶)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等;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内容须包括:双方关系、申请人姓名、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具体停留时间段、逗留天数、目的以及行程);必须有邀请人的亲笔签名。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
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如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该项材料为可选材料.
1、父母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原件(最好是工资账号),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建议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余额越多),但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父母的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果是成年学生,也可以提供本人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原件。
与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同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如同行人与未成年申请者不在同一组同一时间递交签证申请,或者同行人签证申请正在使领馆受理中或同行人已具备在目地的合法停留的条件,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 同行人的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2. 证明同行人可在申根区域停留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如有效签证页复印件,当地相关机构颁发的有效居留许可证复印件等)。
3. 同行人机票等其它证明一同出行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昵称: | |
内容: | |
昵称: | |
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