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工作生活地为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广西,福建,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河南的申请人。
1.此项为入境批文,申请人需持批文到口岸付费换取签证,费用为60美金;申请人也可凭批文和邀请函到津巴布韦驻北京大使馆办理贴签,费用自负(约400元)。
2.所有材料需清晰扫描,不接受拍照。 3.由于此项签证为系统自动生成,经常会出现系统不稳定的情况。建议签证还没出签请先别预订机票酒店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表格填写)
1、请提供护照的彩色扫描件,包括护照首页和之前的津巴布韦签证页;2、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出发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电子彩照,规格:35mm*45mm。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需用邀请公司的正式信头纸打印,印有邀请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1、申请人的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薪酬; 2、到访目的,计划逗留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共停留多少天),详细行程安排; 3、出访费用由谁支付;e、回国保证; 4、注明邀请人的姓名及职务,打印后盖章并亲笔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