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户口所在地为重庆,四川的申请人。
温馨提示:近期成都泰领馆将开始实行电子签政策,届时资料和工作日将有变化,敬请预留足够的工作日以便签证办理。
1.此类型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身份证上地址是川渝;
(2)户口本地址是川渝;
(3)有川渝的社保卡原件以及近半年的社保流水原件;
(4)有川渝的暂住证;
(5)有川渝的房产证
2.有延期、DT记录、罚款记录的,无法受理。
3.若出生地为新疆,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
2张两寸(3.5cm×4.5cm)近半年白底相片。
以下资料五选一: (1)川渝签发的身份证原件; (2)川渝签发的户口本原件; (3)川渝的社保卡原件以及近半年的社保流水原件; (4)川渝的暂住证原件; (5)本人或配偶名下川渝的房产证原件。注意:若提供配偶名下房产证,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