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对象:
(1)主申请人须拥有市值200万以上房产证(非本领区房产证需加收200元/人)。
(2)符合条件(1)的家属,父母(户口本显示关系),夫妻((提供结婚证),子女(提供出生证或者户口本)和同居中的兄弟姐妹(要求在同一户口本上或者有亲属关系公证且必须是在同一个城市工作和同一个居住地址)
2、赴日目的以及目的地不受限制。
3、主申请人以及家属有不应当行为,本人及家属签证将被注销
4、不得持此签证在日本从事有收入的经营活动或者接收报酬的活动。
5、签证有限期为5年,停留时间最多为90天/次,每年总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80天
6、五年多次签证无需销签,但只能受理三个月内出发申请者。
7、主申请人出签后,直系亲属作为附属申请人再申请,需提供基本资料,与主申请人关系证明,主申请人的受理号、护照首页和签证页,主申请人房产证以及流水账单。
8、福建出生、签发护照,暂不受理此类别
9、接日本领馆通知,本周(01.03-01.17),不受理春节之后出发的材料,请知晓!
注意:此类别签证领馆会根据申请人资料的实际情况,有可能会拒签,拒签后半年内不得申请,费用领馆不退。
1.申请人填写并签名,签名要求与护照末页名一致、字体清晰、页面干净、表格内容不能更换(表格共两页,需正反面同向复印在一张纸上)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模板填写)
1.请用工作单位正式信头纸打印,抬头必须为在职证明,必须为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注明开立日期,内容需有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申请人姓名、职务、请注明年收入50万或以上以及工作年限;行程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请按照网站模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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