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色列十年签证的有效期从签证颁发之日起至护照过期前六个月为止,最长为十年。更换新护照时,旧护照上的十年签也一并失效,需重新办理。
2、签证有效期由领馆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而定,我司无法保证一定能获得10年的签证。
3、如有出行计划,请尽早办理。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并拿到护照前,建议不要支付交通、住宿等旅行费用。
4、持有十年签证的旅客每年可在以色列停留累计不超过180天,单次可停留不超过90天。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需包含以下信息: 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出行费用由谁负责;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请参考网站模板)
申请人名下最近3个月银行活期账单原件,余额越多越好,建议不少于5万。(如申请人护照上有过美国签证或申根签证,或者持有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或深圳市的居民户口,则无需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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